依据省州关于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需要,现将2016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 对象
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3.当地户籍。
2、申请人须提交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中文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7.《思想品德鉴别表》。
8. 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湖南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别表》
3、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步骤
4、联系: 0743
原标题:凤凰县2016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2016凤凰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有关附件
凤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